近日,中國裁判文書網(wǎng)披露了一起冒充領導干部親屬詐騙財物的案例:鳥某冒充自己是青海省海東市市委主要領導的親侄子,從而騙過了時任循化縣常務副縣長高某以及該縣多名局長等,通過層層審批承攬工程,還騙取財物。
查閱有關媒體消息發(fā)現(xiàn),冒充領導干部或其親屬、身邊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案例,近年來時有發(fā)生。比如,四川一名叫李建明的男子曾冒充“省委辦公廳主任”行騙,與某市市委領導共同參會,還以招商的名義讓某市市委書記、市長為其安排吃住、接待。2019年7月,湖南平江縣吳某因冒充省委領導秘書讓一些單位干部、老板為其安排吃飯、住宿等,被法院判刑。這些假冒他人身份者狐假虎威,打著領導旗號,干著非法勾當,小至索要財物、騙吃騙喝、推銷產(chǎn)品,大至承包工程項目、推薦干部、跑官要官,損害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聲望,侵蝕國家和人民利益,影響惡劣。
這些騙子必須依法懲處,但為何屢有黨員干部在此種騙術面前“中招”更當深思。一些黨員干部輕易受騙,看似警惕心不夠、分辨意識不強,背后實際上是私心雜念作祟,有著攀高枝的心理。一旦遇上有人打著高級干部或其親屬旗號,就想著“搭天線”“抱大腿”,視其為結交領導干部、拓展人脈資源的機會,拿公權做人情,希望領導干部會“投桃報李”,換得個人好處。如此歪心思,遇上敢于吹噓、能言善辯的騙子,就容易上當。
堅決抵制自稱同領導同志有特殊關系的人提出的要求,或者冒充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(guī)干預、撈取好處等行為,一方面要督促教育領導干部管好身邊人,堅決防止和反對特權思想、特權現(xiàn)象。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(nèi)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》規(guī)定: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,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(nèi)的工作、插手人事安排。各地也結合實際情況,出臺規(guī)定,抵制各類人員打著領導旗號辦事的行為。比如,湖南去年7月印發(fā)了《關于堅決抵制和嚴肅查處利用領導干部名義“打牌子”辦事的規(guī)定》,其中就規(guī)定了嚴厲打擊冒用、盜用領導干部名義辦事或者冒充領導干部及其親友招搖撞騙的行為。
另一方面,黨員干部對打著領導干部旗號辦事的行為,不管是利用、冒用、盜用,都當果斷拒絕,不信、不見、不理、不辦,并主動報告。更根本的,是破除對圈子、關系網(wǎng)的迷戀,莫為一些華麗名頭所嚇住,也莫貪戀不正當?shù)幕疑?。守紀律、講規(guī)矩,不因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干預而假公濟私、曲意逢迎,嚴格按制度行使公權力,鏟除相關騙子行騙的土壤和空間。